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
市直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和差旅费制度有关标准适时调整的规定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,提高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,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按照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豫财行(2016)109号)及有关要求,自2018年1月10日起调整《信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信财行(2014)10号)差旅费住宿费标准和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。
文件见附件。